今天来和大家分享一下苏州医保,下个月有一些新的调整。第一个,单位为员工足额缴纳职工医保的次日员工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之前是这样的,之前是员工入职新的单位,单位给员工缴纳职工医保,每月员工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在是从六月一号开始是次日就可以享受了,第二个,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之前会有三个月的等待期,第四个月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个,参保人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方式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进行合并。之前如果一直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后期改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前的年限可以通过一些算法合并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里面去。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大家,谢谢,拜拜。

1、如果是城镇户籍人员,在没有新单位接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将社保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托管部门之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保,也可前往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医保。2、如果是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先在原单位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再选择参加新农保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当今社会,只要参加工作了,用人单位都会为职工购买相应地医疗保险,但是,如果发生了职工辞职情况,原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的医疗保险该如何处理呢?

一、辞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分两种情况:1、辞职后马上有新单位接收,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这个由新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帮忙处理。2、辞职后没有新单位工作,可先将档案存放在劳动局或者社会保险所等能够托管档案的地方,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托管档案。这个情况下,医疗保险要个人缴,一年交一次。

法律分析:一、辞职后马上有新单位接收,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这个由新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帮忙处理。二、辞职后没有新单位工作,可先将档案存放在劳动局或者社会保险所等能够托管档案的地方,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托管档案。这个情况下,医疗保险要个人缴,一年交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