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普通案例14篇)(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普通案例2篇)(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普通案例10篇)(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结论出来了,公司不愿意结案,这样的工伤怎么处理如果是劳动局那边做的工伤认定那就太好了,先办停工留薪期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时间未到就再延长,等伤情稳定了去做伤残鉴定,一年后再做旧伤复发(别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无限循环,把混蛋的单位折腾老实了他们这群畜生会找你的,现在要做的是把手里的所有资料准备齐全,然后自己留一份,劳动局那边只要复印件。你好,你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做伤残鉴定后申请仲裁,如还不行就诉讼。
2、关于工伤结案已经要将近1年了,单位现在已经不能去申请了,只有她或她的亲属自己直接去申请了(必须在一年之内去申请)。单位显然是故意在拖延时间。一旦拖过一年,你先申请也不行了(等于是你放弃了)。所以请你的那位朋友赶快去办吧。时间不多了。先自己申请进行工伤和伤残鉴定,再根据鉴定的结果向单位索赔,单位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工伤事故发生后如何结案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工伤结案以后一至四级是不解除劳动合同;五至十级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选择不解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