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费,除了挂号费和护理费都可以报销2、如果工伤鉴定后能评上伤残等级,还有两个一次性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一等级每个省份赔偿都不一样,江苏10级伤残是25000,等级越低赔偿越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年龄和所在省份所在城市都有关系,年龄55周岁以下全额赔偿,55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20,满60岁就没有赔偿了,江苏省10级伤残全额赔偿是15000,具体再乘以当地的系数。

根据规定60岁工伤的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60岁以上工伤的处理方式如下: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60岁以上工伤死亡怎么赔偿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