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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科怎么样,工伤科工伤怎么认定?

2月22日,工伤保险科利用一天时间先后召开2022年度工伤联合调查考核工作会和工伤保险疑难案例会商会。会议邀请了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及耀斌、政策法规处一级调研员马林杰、工伤保险处二级调研员刘伯洲、副处长彭丹璐、市司法局复议处处长张福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徐进富、长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胡玫洁等专家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区工伤保险工作人员,人保、人寿、太保三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人社局工伤科工伤怎样认定

1、提出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4、专家进行鉴定。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法律分析: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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