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工单位工作十年没给缴纳社保的情况下,社保部门说不给办理补缴,怎么了?粉丝私信:2010年到2022年,在绍兴一家印染厂打工,老板没给缴纳社保。这两年工厂生意不好,我跟我老婆也被辞退了,但是离职手续是因个人原因离职,我跟我老婆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但是这点养老保险最好是能补缴,再过七八年,我就要退休了,如果能补社保,到退休年龄,我还能拿到退休金。
我以为只要社保局出个手续就可以了。社保部门回复说必须得有法定文书,让我先找社保监察部门,只有拿到监察部出的法律文书,他们才能给办理补缴手续。我又跑去社保监察社保部门,他们给的回复是超过两年就不能办理了。我也学了一些社保法律法规,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只要用工,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提供用工合同,薪资流水证明,应该就可以让单位追缴补缴。
1、老板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法律主观: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若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缴纳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赔偿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法律主观: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3、老板不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