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朋友最近对失业保险金很感兴趣,那么,你知道长沙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是怎么计算的吗?目前,长沙市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是多少?你是否了解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月数,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可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按各统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下所示: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根据《社会保险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