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公积金发布低保或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具体内容如下:一、办理条件职工享受低保待遇或已取得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的,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二、办理要件1、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或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2、身份证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三、办理方式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1、“低保证”怎么办?1、低保户首要条件是名下子女不能超过18岁。并且无经济收入能力。家庭条件属实困难才可以,去当地社区,居委会。如果是农村,就去农村的大队。或者找书记。2、已经是低保,没有低保证,按照低保有关规定,已经安排低保,发给低保人一证一卡,即低保领取证,一卡是低保领取卡,如果是没有低保证,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反应补发低保证,完全没问题。
社区低保工作人员接到您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户调查和周边走访核实工作。入户调查核实后,召开社区居民代表评议会。评议会后,将您及他人的评议结果,公示七日,无异议上报至街道。民政局汇同街道进行二次入户核查,如与社区调查结果一致。给予核定保障金。将核定金额在社区二次公示5日,无异议发放低保证和银行存折。
2、低保证怎么办理?够条件的用身份证就能办理,有大病的人要医院的病历及证明办理,还有就是老年人没有生活来源的可办理。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拓展内容:一、办理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
3、低保证去哪里办理法律分析:需要去民政局,办理需要材料如下:一、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收人证明: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四、相关证明材料:1、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