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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过了期限 怎么办,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超过法定期限后员工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工作类第50集。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员工受伤后用人单位或员工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超过法定期限后员工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如果员工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及民事诉讼等情形之一,也就是说不属于职工或者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员工因此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1、工伤超过认定期限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三十天不超过一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丧失工伤赔偿救济途径,可以尝试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主张救济。

2、工伤鉴定过期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劳动者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后,为了获得与其伤残情况相匹配的补偿劳动者需要到具有工伤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直接决定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内容。不过有时因为劳动者的不知情或者用人单位的懈怠,致使工伤鉴定过期了。一、工伤鉴定过期后的处理对于职工在工作当中,受到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申请时效,劳动保障部门就不在“应当受理”范围之内,对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的申请时效,那么工伤职工还是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来追究侵权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

3、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审理过程中,单位抗辩:本案是工伤保险争议,员工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本案应当驳回,1、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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